2021年電信業務經營許可年報工作的通知
文章出處:工業和信息化部
作者:工業和信息化部
時間:2021-01-07
各電信業務經營許可持證企業:
根據《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42號)和《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建立電信業務經營信息年報和公示制度的通知》(工信部信管〔2017〕321號)要求,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的企業均須在許可證有效期內,按照規定履行年報義務。
2021年電信業務經營許可年報工作于2021年1月15日正式啟動,請相關企業于2021年3月31日前登錄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工業和信息化部統一登錄系統進入電信業務市場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向電信管理機構報送年報。報送年報的企業應對報送內容的完整性、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負責,對拒不履行年報義務的企業將被列入電信業務經營不良名單。
2021年5月-2021年9月、電信管理機構將按照規定要求對各企業的年報信息及執行有關規定情況等進行抽查,在抽查中發現企業有違規行為的將依法予以處理并向社會公示。
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信息通信業務受理中心
2021年1月7日
? ? 文章出自(鴻雀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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